缩放元素

  1. 选择一个或多个元素。

  2. 选择缩放命令

  3. 如果要复制已缩放的元素,则单击命令条上的“复制”按钮。

  4. 单击所期望的缩放原点位置 (A)。软件在缩放原点处显示一个十字,并动态地在缩放原点与光标之间显示一条直线。

  5. 移动光标,直到元素具有您所要的大小 (B, C),然后单击。

提示:

  • 因为比例因子已应用于图纸视图,所以不能使用“按比例缩放”命令缩放或缩放并复制图纸视图中的元素。

  • 按比例缩放元素之后,如果选择集内的关系仍适用,则会保留这些关系。

  • 可以先单击“按比例缩放”命令,然后再选择要按比例缩放的元素。

  • 除了通过单击来定义新的按比例缩放之外,还可以使用命令条上的“比例因子”框。

  • 除了使用命令条上的“复制”按钮来进行缩放并复制之外,可以在单击时按住 Ctrl 键来定义新的比例。

  • 可以将“智能草图”与此命令配合使用。

  • 可以使用命令条上的“步幅”框来使“比例因子”在您移动鼠标时以增量方式增大或缩小。

  • 可以使用命令条上的“参考”框来更改命令如何随“比例因子”的变化而动。